第111章 第 111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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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時出現在這裏的當然是買完東西回來的顧風。
林彬彬聽到後面痛呼聲, 轉頭一看, 嚇得背後生出一身白毛汗,後怕不已。
原來, 林森手上拿著的是一把水果刀,之前幫他媽擦了下桌子, 表現一下, 爭取到了過幾天去望雲居服飾店買夾克衫的承諾。
爭取到了以後他就沒什麽想幹的了,拿起菜板上的水果刀, 想切個水果吃吃, 誰知就看到了林彬彬, 一時不差,就帶著水果刀出來了。
林森看林彬彬不順眼,怕手上的刀子傷到林彬彬, 林彬彬會不要臉的訛人, 所以一開始就將匕首給塞進了口袋裏。
冬天的褲子口袋緊, 可以當成刀鞘, 只要不蹲下來,就不會傷到自己。
等翻完林彬彬的衣服後,他又拿了出來, 隨手把玩著,不知道是從哪個混混身上看到的,覺得很帥,也想帥瞎林彬彬。
結果剛才一時氣怒,差點就將這水果刀給丟出去了。
林森沒有經過訓練, 準頭肯定不好。
但林彬彬的距離跟林森只差不到一米,就算準頭再差,都能刺進林彬彬身體中。如果運氣不好的話,可能直接就紮進他脖子裏去了。
顧風剛才就看到這兩個小孩在吵架,一開始沒放在心上,只在旁邊觀望著。
沒想到聽著聽著就覺得吵架內容不對。
顧風一直都知道林蓉前夫是個渣男,離婚後一人帶著兒子,跟娘家也沒有任何聯系。但除此之外,別的就不知道了。
林蓉不是個喜歡把自己**挖出來博可憐的人,溫秋雨把林蓉當好朋友,就算是在自己男朋友面前,也不會把好朋友的**挖出來當成自己和男友之間的談資和笑料。
因此顧風知道的只有這麽多,就連林蓉前夫的情況、姓名和大概住址都不知道,就更不知道小三開的店了。
說來也巧,這個小三的鹵肉店,正是顧風為初八訂婚宴定的鹵牛肉店鋪。
這條街道像這樣的鹵牛肉店有兩家,選擇這一家,不是因為這家味道更好,其實兩家味道都差不多,但這一家就在菜市場旁邊,拿貨方便。
他從林森手裏取出那把水果刀,上下打量這小孩兒:“你是這家店的小老板?”
自己也嚇了一跳的林森原本臉色發白,聽到顧風這麽問,立馬挺起胸膛:“對,我就是這家店的小老板,你快把手給我松開,不然我讓我爸媽出來打你了!”
最後一句話,他說的有點心虛。
他爸脾氣的確不好,但其實是個欺軟怕硬的窩裏橫。
顧風個頭高大,身體強健,捏著自己手腕的手就跟鐵鉗似的,他爸才不敢打這個人,反而怕被打。
顧風嗤笑一聲,松開林森的手,指指身後的小轎車:“這是什麽玩意兒你認識不?”
林森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,是一輛小轎車,他爸眼饞了好久。後來家裏親戚有人買了一輛,他爸就覺得自己矮了那些親戚一頭,非要讓他媽給他買一輛。
這些年,他媽把他爸當兒子一樣的養,早就把那個男人給慣壞了。或許如今已經沒有了過去得不到時的水月鏡花般的愛意,卻也覺得自己這個年紀已經經不起折騰,也已經養成習慣,不願意再挪窩。
於是被男人像是抓住了軟肋般的予取予求。
他媽最疼林森,就連給林森買一件一千多塊錢的夾克衫都要攢錢才能買,還怎麽可能拿得出幾十萬元來買小轎車。
可男人不相信,認為他媽藏私,留著錢說不定是想要找小白臉,每天不是打就是罵。
然而實際上,女人身上的錢,跟男人重逢後,就為這個男人花去了不少。後來把林蓉母子趕出去後,又幫這個家裏出了一次血,身上根本不剩下多少錢。
鹵肉店每天都在掙錢,如果這個家裏的每個人都會過日子的話,攢這麽多年下來,就算攢不到一輛小轎車的錢,或許再借點錢,買一輛二手小轎車也能買得到。
只是男人覺得老婆有錢,家裏有個鹵肉店,有吃有喝有穿,不用每天為生計發愁,就開始喜歡上了喝喝小酒,抽抽小煙。
越到後來,為了面子,也為了口感,煙的牌子越買越貴。酒只盯著茅臺,以及一些昂貴的西洋酒。
抽的兇或喝的猛的那幾天,店裏當天掙到的錢都得打水漂。
男人愛面子,尤其是在那些親戚面前,就經常把鹵肉店用來賣給顧客的鹵肉拿給親戚吃。親戚來店裏買鹵肉,隨便說幾句好話,男人不僅被哄的一分錢,不要,還會多送半斤一斤的。
仿佛在他眼裏,這半斤一斤肉送出去,就是掉了根身上沒什麽用的汗毛似的。
這些肉,還有鹵肉的料,都是花錢買的。
男人這樣做,女人不僅掙不到錢,還得倒貼。
一天兩天,一年兩年,這樣折騰下來,幾乎沒見存下多少錢。
這些年好不容易存了幾千塊錢,是女人打算用來買電動三輪車,走街串巷多賣一點鹵肉填補家用。結果過年前幾天,男人見親戚家裏給老母親買了個金手鐲,天天在自己面前炫耀,看看自家老母親那羨慕的眼神,男人就吵著要給自家老母親也買一個。
男人是孝順了,但他的孝順,就是動動嘴皮子就成了,要拿錢的卻是女人。
為了這件事情,兩人吵了好幾天,最後,女人筋疲力竭,打算提前幾天開店做生意,也能避開這個男人。
誰知道,男人又跑到了店裏,又是哄又是罵,跟變臉似的,一會兒溫柔的仿若回到結婚前,一會兒又惡狠狠跟殺父仇人似的。
這錢挖出去,那小轎車就更加遙遠了。
家裏天天為了這個事情在超,林森也從中知道了這個牌子的小轎車的價格,看看男人,又看看後面的車子,身體就不由自主的畏縮了些許。
顧風繼續打擊小孩兒:“這車子,我家裏還有一輛,我跟我老婆,一人一輛。”
林森繼續畏縮。
顧風又指指剛才差點見血的林彬彬:“我是做生意的,做的是隨隨便便一單子就能買一輛小轎車的那種生意。你眼前這個小哥,是我們家早一步預定下來的,等他日後大學畢業,如果願意到我家來工作,我給他出的月工資,一千塊錢起步。做的好了我還給他升職,努把力,我還能給他在市裏買一套房子住。”
林森聽的目瞪口呆。
“然後你呢,你有什麽好看不起我們家彬彬的。再過不了幾年,他就可以憑借自己的努力,成為有車有錢有房的精英人士,你呢?你的眼界裏只有這個城市,可笑的是,別說是征服這個城市了,就連拿下我腳下這一小塊地的本事,你都沒有。”
“……”
“你是不是覺得彬彬他身上的衣服都是仿牌,你錯了,這些衣服,全部都是正牌。他腳上的鞋子,是望雲居還沒有出的新品,年後望雲居就會出來,以後就不再只賣衣服了,望雲居還賣鞋子。你羨慕不羨慕?”
林森羨慕嫉妒的眼眶都紅了。
這次輪到林彬彬目瞪口呆了。
他沒把顧風前面的話當真,只以為是隨便說說出來給自己撐腰的罷了。只是後面越聽,就越覺得顧風像個惡霸一樣。
今天有幸看到這一幕,否則他都差點要忘了過年時溫老爺子聊天提起過,十幾年前,在這一帶,顧風曾經是臭名昭著的混子,連小孩都欺負的那種惡霸。
之前聽到他還不信,在他心中,顧風就是個頂天立地,一身正氣的男子漢。
如今,顧風在他心中那充滿正義的形象搖搖欲墜,只是,卻更加高大偉岸。
林彬彬曾經最想做的是警察,能夠為人民伸張正義的好警察。
後來家變,他的想法轉變,就開始想做一個有錢人,掙好多好多錢的有錢人。
現在,他的這個想法沒再轉變,只是以前想做個儒商,現在想想,能做一個像顧叔這樣霸氣的商人,反而更加讓人敬畏。
顧風一點不在乎在小孩面前形象崩塌,他不僅在小孩面前欺負的小孩,還跑人家店裏,在那對渣男和小三夫妻惶恐的見證下,顧風撤掉了百多斤的訂單,帶著林彬彬上了小轎車,去對面鹵肉店買下兩百多斤鹵肉放進後備箱裏,小汽車噴著尾氣嗖的一下,遠離了那幾個人的視線。
林森終於忍不住,嗷的一聲哭了。
渣男終於回過神來,或者說剛才看顧風人高馬大的,慫在角落裏根本不敢出頭。現在人走的都沒影了,才敢跑出來,衣服氣急敗壞的模樣,戳著林森的太陽穴大罵‘敗家子’。
看到自己心疼的兒子被罵,這次連女人都陰著一張臉,既心痛都已經到了嘴邊的鴨子飛了,又驚恐剛才看到的那個人。
六七年未見,那孩子都已經長這麽大了。
渣男或許沒有認出來,她卻一直都記得那個女人都臉,記得跟那個女人長的有六七分相似的孩子。
她害怕。
害怕現在的家庭分崩離析。
即使這個家,她要伺候公婆,男人沒有用,賺不了幾個錢,連當年吸引她的那張臉,和對她的溫柔體貼,不知道是消失在了生活中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中,還是從頭到尾,都只是她一個人的獨角戲,而那個男人,從始至終,根本就沒有真正入戲過。
女人心中又悶又痛,充滿了對生活的迷茫和無措。
可當年第一步已經走錯,她只能將錯就錯,把這條道一路走到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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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彬彬聽到後面痛呼聲, 轉頭一看, 嚇得背後生出一身白毛汗,後怕不已。
原來, 林森手上拿著的是一把水果刀,之前幫他媽擦了下桌子, 表現一下, 爭取到了過幾天去望雲居服飾店買夾克衫的承諾。
爭取到了以後他就沒什麽想幹的了,拿起菜板上的水果刀, 想切個水果吃吃, 誰知就看到了林彬彬, 一時不差,就帶著水果刀出來了。
林森看林彬彬不順眼,怕手上的刀子傷到林彬彬, 林彬彬會不要臉的訛人, 所以一開始就將匕首給塞進了口袋裏。
冬天的褲子口袋緊, 可以當成刀鞘, 只要不蹲下來,就不會傷到自己。
等翻完林彬彬的衣服後,他又拿了出來, 隨手把玩著,不知道是從哪個混混身上看到的,覺得很帥,也想帥瞎林彬彬。
結果剛才一時氣怒,差點就將這水果刀給丟出去了。
林森沒有經過訓練, 準頭肯定不好。
但林彬彬的距離跟林森只差不到一米,就算準頭再差,都能刺進林彬彬身體中。如果運氣不好的話,可能直接就紮進他脖子裏去了。
顧風剛才就看到這兩個小孩在吵架,一開始沒放在心上,只在旁邊觀望著。
沒想到聽著聽著就覺得吵架內容不對。
顧風一直都知道林蓉前夫是個渣男,離婚後一人帶著兒子,跟娘家也沒有任何聯系。但除此之外,別的就不知道了。
林蓉不是個喜歡把自己**挖出來博可憐的人,溫秋雨把林蓉當好朋友,就算是在自己男朋友面前,也不會把好朋友的**挖出來當成自己和男友之間的談資和笑料。
因此顧風知道的只有這麽多,就連林蓉前夫的情況、姓名和大概住址都不知道,就更不知道小三開的店了。
說來也巧,這個小三的鹵肉店,正是顧風為初八訂婚宴定的鹵牛肉店鋪。
這條街道像這樣的鹵牛肉店有兩家,選擇這一家,不是因為這家味道更好,其實兩家味道都差不多,但這一家就在菜市場旁邊,拿貨方便。
他從林森手裏取出那把水果刀,上下打量這小孩兒:“你是這家店的小老板?”
自己也嚇了一跳的林森原本臉色發白,聽到顧風這麽問,立馬挺起胸膛:“對,我就是這家店的小老板,你快把手給我松開,不然我讓我爸媽出來打你了!”
最後一句話,他說的有點心虛。
他爸脾氣的確不好,但其實是個欺軟怕硬的窩裏橫。
顧風個頭高大,身體強健,捏著自己手腕的手就跟鐵鉗似的,他爸才不敢打這個人,反而怕被打。
顧風嗤笑一聲,松開林森的手,指指身後的小轎車:“這是什麽玩意兒你認識不?”
林森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,是一輛小轎車,他爸眼饞了好久。後來家裏親戚有人買了一輛,他爸就覺得自己矮了那些親戚一頭,非要讓他媽給他買一輛。
這些年,他媽把他爸當兒子一樣的養,早就把那個男人給慣壞了。或許如今已經沒有了過去得不到時的水月鏡花般的愛意,卻也覺得自己這個年紀已經經不起折騰,也已經養成習慣,不願意再挪窩。
於是被男人像是抓住了軟肋般的予取予求。
他媽最疼林森,就連給林森買一件一千多塊錢的夾克衫都要攢錢才能買,還怎麽可能拿得出幾十萬元來買小轎車。
可男人不相信,認為他媽藏私,留著錢說不定是想要找小白臉,每天不是打就是罵。
然而實際上,女人身上的錢,跟男人重逢後,就為這個男人花去了不少。後來把林蓉母子趕出去後,又幫這個家裏出了一次血,身上根本不剩下多少錢。
鹵肉店每天都在掙錢,如果這個家裏的每個人都會過日子的話,攢這麽多年下來,就算攢不到一輛小轎車的錢,或許再借點錢,買一輛二手小轎車也能買得到。
只是男人覺得老婆有錢,家裏有個鹵肉店,有吃有喝有穿,不用每天為生計發愁,就開始喜歡上了喝喝小酒,抽抽小煙。
越到後來,為了面子,也為了口感,煙的牌子越買越貴。酒只盯著茅臺,以及一些昂貴的西洋酒。
抽的兇或喝的猛的那幾天,店裏當天掙到的錢都得打水漂。
男人愛面子,尤其是在那些親戚面前,就經常把鹵肉店用來賣給顧客的鹵肉拿給親戚吃。親戚來店裏買鹵肉,隨便說幾句好話,男人不僅被哄的一分錢,不要,還會多送半斤一斤的。
仿佛在他眼裏,這半斤一斤肉送出去,就是掉了根身上沒什麽用的汗毛似的。
這些肉,還有鹵肉的料,都是花錢買的。
男人這樣做,女人不僅掙不到錢,還得倒貼。
一天兩天,一年兩年,這樣折騰下來,幾乎沒見存下多少錢。
這些年好不容易存了幾千塊錢,是女人打算用來買電動三輪車,走街串巷多賣一點鹵肉填補家用。結果過年前幾天,男人見親戚家裏給老母親買了個金手鐲,天天在自己面前炫耀,看看自家老母親那羨慕的眼神,男人就吵著要給自家老母親也買一個。
男人是孝順了,但他的孝順,就是動動嘴皮子就成了,要拿錢的卻是女人。
為了這件事情,兩人吵了好幾天,最後,女人筋疲力竭,打算提前幾天開店做生意,也能避開這個男人。
誰知道,男人又跑到了店裏,又是哄又是罵,跟變臉似的,一會兒溫柔的仿若回到結婚前,一會兒又惡狠狠跟殺父仇人似的。
這錢挖出去,那小轎車就更加遙遠了。
家裏天天為了這個事情在超,林森也從中知道了這個牌子的小轎車的價格,看看男人,又看看後面的車子,身體就不由自主的畏縮了些許。
顧風繼續打擊小孩兒:“這車子,我家裏還有一輛,我跟我老婆,一人一輛。”
林森繼續畏縮。
顧風又指指剛才差點見血的林彬彬:“我是做生意的,做的是隨隨便便一單子就能買一輛小轎車的那種生意。你眼前這個小哥,是我們家早一步預定下來的,等他日後大學畢業,如果願意到我家來工作,我給他出的月工資,一千塊錢起步。做的好了我還給他升職,努把力,我還能給他在市裏買一套房子住。”
林森聽的目瞪口呆。
“然後你呢,你有什麽好看不起我們家彬彬的。再過不了幾年,他就可以憑借自己的努力,成為有車有錢有房的精英人士,你呢?你的眼界裏只有這個城市,可笑的是,別說是征服這個城市了,就連拿下我腳下這一小塊地的本事,你都沒有。”
“……”
“你是不是覺得彬彬他身上的衣服都是仿牌,你錯了,這些衣服,全部都是正牌。他腳上的鞋子,是望雲居還沒有出的新品,年後望雲居就會出來,以後就不再只賣衣服了,望雲居還賣鞋子。你羨慕不羨慕?”
林森羨慕嫉妒的眼眶都紅了。
這次輪到林彬彬目瞪口呆了。
他沒把顧風前面的話當真,只以為是隨便說說出來給自己撐腰的罷了。只是後面越聽,就越覺得顧風像個惡霸一樣。
今天有幸看到這一幕,否則他都差點要忘了過年時溫老爺子聊天提起過,十幾年前,在這一帶,顧風曾經是臭名昭著的混子,連小孩都欺負的那種惡霸。
之前聽到他還不信,在他心中,顧風就是個頂天立地,一身正氣的男子漢。
如今,顧風在他心中那充滿正義的形象搖搖欲墜,只是,卻更加高大偉岸。
林彬彬曾經最想做的是警察,能夠為人民伸張正義的好警察。
後來家變,他的想法轉變,就開始想做一個有錢人,掙好多好多錢的有錢人。
現在,他的這個想法沒再轉變,只是以前想做個儒商,現在想想,能做一個像顧叔這樣霸氣的商人,反而更加讓人敬畏。
顧風一點不在乎在小孩面前形象崩塌,他不僅在小孩面前欺負的小孩,還跑人家店裏,在那對渣男和小三夫妻惶恐的見證下,顧風撤掉了百多斤的訂單,帶著林彬彬上了小轎車,去對面鹵肉店買下兩百多斤鹵肉放進後備箱裏,小汽車噴著尾氣嗖的一下,遠離了那幾個人的視線。
林森終於忍不住,嗷的一聲哭了。
渣男終於回過神來,或者說剛才看顧風人高馬大的,慫在角落裏根本不敢出頭。現在人走的都沒影了,才敢跑出來,衣服氣急敗壞的模樣,戳著林森的太陽穴大罵‘敗家子’。
看到自己心疼的兒子被罵,這次連女人都陰著一張臉,既心痛都已經到了嘴邊的鴨子飛了,又驚恐剛才看到的那個人。
六七年未見,那孩子都已經長這麽大了。
渣男或許沒有認出來,她卻一直都記得那個女人都臉,記得跟那個女人長的有六七分相似的孩子。
她害怕。
害怕現在的家庭分崩離析。
即使這個家,她要伺候公婆,男人沒有用,賺不了幾個錢,連當年吸引她的那張臉,和對她的溫柔體貼,不知道是消失在了生活中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中,還是從頭到尾,都只是她一個人的獨角戲,而那個男人,從始至終,根本就沒有真正入戲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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